1990年夏天,林青霞与邓丽君约定在法国南部度假。那一年,林青霞已经在港台影视圈大红大紫,而邓丽君更是海峡两岸乃至日本的顶级歌手。当她们在法国沙滩上放松时,周围的人并不知道她们的身份。法国的沙滩上,许多当地女子脱下比基尼,悠然自得地享受自然的包围。阳光洒在蔚蓝的天空下,林青霞与邓丽君尽情奔向大海,享受着海水带来的轻松感。她们还拍下了十张照片作为纪念,而这些照片如今已经成了珍贵的绝版。
林青霞出生在1954年的台湾嘉义县大林镇,家中父母从事医生工作。她在乡村度过了童年,乡间常有小孩来看病,而母亲则在家为邻居做裁缝。乡村的生活简单而充满乐趣,甘蔗成熟时,家家户户门前都会堆满一捆捆的甘蔗,稻草堆得很高。这样的环境让林青霞从小变得有些沉默内向,也显得较为瘦小。
直到17岁那年,林青霞在西门町被星探发现时,她才意识到自己有一定的外貌优势。虽然小时候身体瘦弱,林青霞一度感到自卑,但在上学期间,常有同学在班级外探头探脑,甚至主动接近她。少年的羞涩与忧郁,在她参演的第一部电影《窗外》中,成了她银幕形象的一部分。作为新人,她从没有做过配角,而是直接进入了主角的位置。她的美貌未曾过于锐利,反而青涩而纯净,展现的是一种与年龄相符的自然美。
很多人评价林青霞的美丽超越性别,具有一种中性化的魅力,这种骨相的美让人印象深刻。就像黄金一样,美丽随着时间的推移愈加显得珍贵。17岁时,星探杨琦看到她,热情地推荐她参演宋存寿和郁正春导演的电影《窗外》。那时,林青霞刚刚高中毕业,与同学一起外出玩耍,却意外被星探拦住,这也让她的家人感到极大的震动。
林家一直秉持着传统观念,父母也相当保守,母亲非常担心她被骗,甚至卧床三天不吃不喝。她母亲举了许多例子,告诉她即便是当红明星的生活也不容易,有些人甚至选择自杀。就在林青霞犹豫之际,导演多次到家中说服她,甚至请来了一位山东的国大代表为她做说客。在亲朋好友的多方劝说下,母亲最终同意让她签下第一份电影合同,这份合同为她带来了1万元台币的报酬,虽然分期支付,但电影最终取得了巨大的成功。
幸运的是,由于原作者琼瑶的要求,电影并未在台湾上映,这使得当时内向的林青霞松了一口气。随着这次机遇,林青霞正式进入了演艺圈。在1970到1980年代,电视机的普及推动了影视行业的迅速发展,许多人涌入这个行业寻求快速致富,而明星则是票房的保障。那时,许多剧本以唯美爱情片为主,但情节简单、制作粗糙,服化道更是草率。
在这个时期,由于人情和各种压力,演员们往往被迫出演自己并不喜欢的作品。林青霞最忙碌时,曾同时拍摄六部电影,长期的工作压力让她精力透支,疲惫不堪。她曾一度两周没有休息过,早上六点开始工作,晚上忙到凌晨三点甚至六点。曾经有一次,她在片场靠着墙壁站着睡着了,但由于拍摄质量不高,影片的效果也并不理想。
在那段艰苦的日子里,林青霞几乎把阳明山附近的所有别墅拍遍,剧组的预算和制作条件非常简陋,衣服的选择也只是导演简单安排。每部电影大约拍摄30天,拍完两个月就能杀青。1979年,长期的劳累让林青霞在身心的巨大压力下崩溃,她选择暂时离开了电影圈,前往美国深造。而在这段时间,她与邓丽君也因一段错综复杂的爱情成为了情敌。
1970年代的台湾影坛,明星们的绯闻是媒体热衷的素材。特别是林青霞与秦祥林的恋情,经常成为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的焦点。林青霞本人并不喜欢过度暴露私生活,尤其是她的感情生活。为了疗伤,她飞往美国,而媒体的关注也没有停止。不久后,邓丽君的新闻再次成为焦点。在1979年,邓丽君因使用假护照被日本警方逮捕,并被驱逐出境,这一事件引发了不小的舆论风波。
尽管邓丽君在当时已经是红得发紫的歌手,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,但她的感情生活也不免被媒体过度解读。而林青霞在接受采访时提到邓丽君时,给出了一个令许多人惊讶的回答:如果我的男朋友爱上了她,我丝毫不会介意。她们两个人的关系,比公众所知的要亲密得多。两人曾在台湾上过同一所学校,但并未发生什么。后来,在纽约,她们开始频繁见面,尽管生活在不同的城市,但两人仍时常约会,互相分享彼此的生活与心得。
这段友谊比许多人想象的要深厚得多,尤其是邓丽君在人们的非议中,得到了林青霞的真心支持。虽然邓丽君的演艺生涯充满了流言和困扰,但她和林青霞的友谊一直保持着。在那段特殊的时光里,她们彼此鼓励,共同度过了艰难的岁月。